一、鶴崗誠基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客戶服務電話:3712343提供查費、報修、投訴、舉報、咨詢服務。
二、請您將最常用的電話號碼留給營業廳窗口工作人員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告知工作人員,當您欠電費時,電話自動催費系統會通知您及時交費,以免停電給您帶來不便。
三、交電費時請您攜帶交款憑證,以免交錯費用。您可在交費后30日內持交款憑證到營業廳按實際發生的費用開據發票。
四、居民階梯電價執行的時間、范圍及標準:
(一)對實行“一戶一表”的全省城鄉居民用戶從2012年7月1日起試行階梯電價,居民用戶月用電量檔次劃分為:
第一檔電量:低于170千瓦時(含)的部分,用電價格維持現行標準,即銷售價格仍為每千瓦時0.51元。
第二檔電量:171千瓦時至260千瓦時(含)之間的部分,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05元,即銷售價格每千瓦時0.56元。
第三檔電量:高于260千瓦時的部分,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30元,即銷售價格每千瓦時0.81元。
(二)居民階梯電價以一整年為周期循環實施(以自然年計算)。一整年內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低于2040千瓦時(含)的部分,按第一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在2041千瓦時至3120千瓦時(含)之間的部分,按第二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高于3120千瓦時的部分,按第三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
《通知》中“對變更或注銷用電客戶名的居民用戶,截止到變更或注銷之日發生的不滿一整年的用電量,均按月用電量檔次實施階梯電價”,指的是對這些居民用戶實際用電天數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的分檔電量標準計算實施階梯電價;實際用電天數不足一年的,應按實際使用月數計算實施階梯電價。如居民用戶用電電壓等級為l千伏以下,實際用電天數不足1個月,用電量為190千瓦時,則170千瓦時(含)以內部分電量的用電價格為0.51元/千瓦時,超過170千瓦時部分的20千瓦時電量的用電價格為0.56元/千瓦時。再如居民用戶用電電壓等級為1千伏以下,實際用電天數為5個月,用電量為1200千瓦時,則850千瓦(含,170×5=850千瓦時)以內部分電量的用電價格為0.51元/千瓦時,超過850千瓦時部分的350千瓦時電量的用電價格為0.56元/千瓦時。
五、當您話費預存款不足10元時,電話自動催費系統會及時通知您,以免電話停機給您帶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