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
發改價格〔2020〕994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長階段性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 革委,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
(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要 求,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緊緊圍繞保就業保 民生保市場主體,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現就延長階段性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繼續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
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盧。
二、 具體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 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延續按原到戶 電價水平的95%結算。
三、 工作要求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推動降低企業生產 經營成本對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的重要性,指導電網企業認 真抓好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落實,確保政策平穩實 施,做好政策解讀宣傳;積極配合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創新方式 方法,切實加強商業綜會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收 費行為監管,確保降電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增加企 業獲得感。電網企業要積極主動向用戶做好政策宣傳告知,盡快 將政策執行到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0年6月24日印發